2008年10月26日 星期日

097-10-26 1025嗆馬大遊行後續效應:嗆馬嗆扁 小心被扣3小時

版主評論:
陳情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人權
只有在總統實施戒嚴的時候

國安局的特勤中心的人員才擁有警察權,檢查權及司法權
若此法案通過等於是實施戒嚴
這個政府顯然已經失控了

台灣現任的領導人,已擁有絶對的權力
總統府已完全掌控立法院,行政院,司法院,監察院及考試院
不思謹慎行使總統職權,卻藉著不斷破壞憲法及民主體制
想要不斷擴張總統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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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嗆馬大遊行後續效應:
嗆馬嗆扁 小心被扣3小時
【聯合晚報╱記者高凌雲/台北報導】
2008.10.26 06:35 pm

嗆扁、嗆馬要小心,根據國安局新制定的特種勤務條例
草案,扁、馬身邊的國安局特勤中心隨扈只要認為來嗆
聲的人,有明顯事實危害扁、馬安全,都可以要求人民
出示身分,檢查人民身體,婦女也不放過,最嚴重的還
可以強制扣留三小時,國安局的大動作,已引起立法院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質疑有擴權之虞。

過去國安局特勤中心維護現任總統與卸任總統安全工作
,因為沒有法律依據,執勤過程中經常發生適法性爭議
,隨扈配槍卻無用槍的法源依據,也不能比照警察人員
遇威脅時使用警械,為了賦予執勤法源依據,才會制定
新法,不過,新法內容遭立委質疑擴權。

新制定的特勤條例草案中,對於特勤人員與特勤工作人
員定義混淆,特勤中心與總統府侍衛室人員都屬於特勤
人員,但又與警察、憲兵、海巡、調查局同時被列為特
勤工作人員。國安局解釋,因為任務屬性差異,特勤人
員一定是特勤工作人員,但特勤工作人員不一定是特勤
人員。

條文中最具爭議的是第20條,國安局賦予特勤中心強制
處分權,可以查證人民身分,要求民眾出示身分證明,
說出自己出生年月日、住居所、國籍、身分證統一編號
等,還可以攔停任何他們認為有嫌疑的人、車、船、及
其他交通工具,包括航空器在內。

特勤中心派在馬、扁、李身邊的隨扈,在有明顯事實認
為有危害安全之虞時,可以檢查民眾身體,婦女也不例
外。民眾不配合,還可以將民眾帶回扣留三小時盤查,
過程中允許民眾通知親屬或是律師到場。

立法院即將在未來兩周內審查這項草案,立委對於國安
局僅以「明顯事實」四字給予隨扈扣留民眾、搜查身體
的權力,認為過於籠統,容易侵犯人民的正當權利。

雖然國安局稱,這項條例比照警察職權行使法制定。但
特勤中心成員包括警職人員與軍職人員,軍職人員若非
憲兵系統出身,多為一般軍校畢業生選優產生,軍校生
所受法律課程時數比警校少很多,警察人員還必須經過
資格考試,才能擔任警察,軍職人員未經任何考試與訓
練,就擁有強制處分權,將來執勤時,因為缺乏法律素
養,不易拿捏尺度,更易衍生事端。
【2008/10/26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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